一、主办单位
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、成都市体育局、成都市市直机关工委、崇州市人民政府
二、承办单位
中共崇州市委宣传部、崇州市文化体育旅游局、中共崇州市直机关工委
三、执行单位
四川省老车迷自行车俱乐部
四、比赛时间及地点
2016年3月18日 成都•崇州•白塔湖
五、参赛单位
成都市市直机关各单位;成都市各区(市)县代表队;崇州市机关、社区各单位;
六、竞赛分组及项目
参赛办法
(一)自行车接力赛竞赛办法
1、市级各部门、各区(市)县机关单位在职机关干部及崇州市机关单位、社区、街道、乡镇等在职干部可组队报名参加,各自行车车队、自行车俱乐部不能参赛,参赛运动员须为1961年以后出生。
2、各参赛单位每队运动员5人,比赛采用分段接力方式进行:各队5名队员按照1-5棒的顺序(第一棒必须为女选手),按队员对应棒次轮流上场比赛,以各队5名队员累计完赛时间为本队有效时间成绩。
3、检录不足5名运动员的参赛单位不计入最终成绩录取。
4、参赛车辆和头盔由组委会统一提供,服装、手套等自理。
(二)健步走竞赛办法
1、市级各部门、各区(市)县机关单位在职机关干部及崇州市机关单位、社区、街道、乡镇等在职干部可组队报名参加,各自行车车队、自行车俱乐部不能参赛,参赛运动员须为1961年以后出生。
2、本次比赛采用一枪发令、所有选手同时起跑的方法。组委会为所有参赛选手提供感应计时服务,在起点、终点及关键路点设有计时感应带,选手在跑进过程中,必须通过所有的地面计时感应带,如缺少任何一个分段点的成绩,将取消该运动员的全部比赛成绩。
3、各队5名选手过线成绩之和为本队有效时间成绩。
4、不足5人、不按规定佩戴计时芯片、参赛号码布的参赛队不列入最终奖励。
5、各队参赛装备自理。
成绩录取:以各队自行车项目和健步走项目成绩之和排定最终名次
七、自行车项目竞赛要求
1、参赛者比赛时必须佩带头盔、骑行手套等必要的安全护具。
2、所有参赛者本着“友谊第一、比赛第二”竞赛精神,必须遵守竞赛规程,注意安全,不做可能引起自己或他人受伤害的冒险或有意行为;不得冲撞、排挤、挂蹭他人,影响他人比赛及其安全;出现上述行为,举办方有权对其行为采取警告、禁止比赛、取消成绩等措施,对上述行为引起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肇事者承担。
3、特别提醒比赛中不能使用玻璃器皿。
4、运动员须在赛前30分钟到检录处检录,检录不到者,视为弃权。
按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颁布最新自行车竞赛规则执行
其他
1、本站健身节比赛,自愿参加、费用自理、安全责任自负;
2、组委会为参赛选手赠送一份参赛日保额为RMB10000元的人身意外医疗保险,保额为RMB100000元的意外身故保险,出险请直接与保险公司联系;建议参赛运动员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自己购买更高保额的保险;
3、所有参赛者都必须仔细阅读,如实、完整、清楚填写参赛报名表及其条款,并签名确认。如因填写不清楚造成的组别不正确或保险信息有误,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,各队的领队负责协调处理;
4、本站比赛使用电子计时,各参赛单位须按照组委会要求参加赛前领队会,按照赛事引导服务志愿者要求的流程参加比赛;
5、各队领队务必组织本队队员参加开幕仪式;
6、本站比赛各队可报摄影爱好者两名,比赛中大会组委会将指定摄影点位让爱好者进行拍摄。总决赛设摄影比赛,比赛将对报名参赛的创作作品进行评比大会给予奖励;
未尽事宜另行通知、本赛事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
各组别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